2009年比特币问世,2016年区块链大热,“7年之痒”的又一案例。而区块链正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这是一次“换代式”的7年之喜。根据本人“互联网基因”的知识体系,区块链符合之前成功技术的所有特点。同时也符合在技术早期,人们对所有技术的理想化期望。
互联网是通过不断打补丁发展起来的,区块链是一块新补丁。Web 2.0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作者,智能手机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App开发者,云平台让每个人都可以是SaaS的生产者,区块链则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是资产的管理者。
从应用的角度看,区块链是一种支撑比特币的公共账本。从技术的角度看,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的数据库系统。区块链追求的是平台化和可编程,不再只支撑比特币,不再只做公共账本,就像数据库技术不仅用于记账,互联网不仅用于计算机通信,手机不仅用于打电话那样。
2001年前后,P2P网络应用被广泛看好,如果把当年宣传文案中的关键词“P2P”换成今日的“区块链”,几乎完全适用。15年后,P2P网络应用却早已沉沦,化入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技术中去了。P2P网络应用已死,但精神永生。
预测区块链会改变世界,就像预测某种货币会改变世界,某种数据库技术会改变世界一样。如果你认为货币和数据库技术已经颠覆了这个世界,那么区块链也将会,这取决于你的世界有多大,你的世界里是否只有上帝。
区块链处理不了大数据,至少现在是这样的。区块链是由结构定义的严谨的块,通过指针组成的链,典型的结构化数据。根据分布式系统的CAP原则,任何分布式系统在可用性(A)、一致性(C)、分区容错性(P)方面,最多只能得其二。大数据是以牺牲C来换取A和P的,而区块链需要优先保证的却是C。
区块链与大数据的融合,是下一个7年要考虑的问题。
类似分布式计算领域的“CAP三角”,经济领域的“蒙代尔三角”的现象还很多,比如ID领域的“Zooko三角”:如何能够给一个网址或某个用户一个身份识别符的同时,确保其安全性、去中心化和易用性。DNS选择了安全性和易用性,保留了中心化;而区块链则选择了安全性和去中心化,牺牲了易用性。传统银行选择了公开账户号,账本保密;区块链选择了公开账本,匿名拥有者。
大数据试图用数据说话,区块链试图用数学说话。区块链主张“代码即法律”,因为只有人才会违约,机器不会。区块链要求我们信任系统,信任软件、算法和数学,而不是单个结点或权威。
然而,代码是人写的,代码也会有问题;机器是人控制的,机器也会有故障。法律控制在精英阶层手里,但代码却控制在少数几个黑客手里。如果精英治国的现代代议制,是“少数人的暴政”,那么区块链则主张黑客治国,是“个别人的暴政”。
2016年6月,The DAO漏洞被黑客利用,损失6000万美元的事件,让区块链的理想主义者撞上了现实主义的墙:对黑客攻击造成的不公平交易,是否予以取消(内容正义),还是应该通过技术手段追回损失(程序正义)?
区块链可以实现去中心化的信用服务。但互联网上有N多起中介作用的中心结点,更多的是信息中介,不仅是信用中介。比如有的是为了访问控制,有的是为了用户管理或流量调度等。区块链可以去除的,还只是集中式的信用中介。
区块链在带来防篡改、去中心化等优势的同时,也必然要付出复杂性上升,性能下降,犯罪成本降低等代价。政府不是无法控制货币的发行量,只是为了拼经济。互联网不是无法传递价值,只是需要中介。传统数据库并非无法防篡改,只是成本更高。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互联网的“极端主义”信徒中,互联网思维是独特的,技术的“政治正确性”比商业合理性更重要。比如通信模式必须选择面向无连接的(cl-ps),不能是面向连接的(co-ps);架构必须是端到端透明的,不能有Middlebox;结点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对等的,不能是层级的;路由等是分布的,不能是集中的。但30多年来,互联网“政治正确性”的技术理想,逐渐衰败于商业的“腐蚀”。
1996年,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在其所著的《赛博网络空间独立宣言》开篇写道:“工业世界的政府,你们这些令人厌倦的肉体和钢铁的巨人,我来自网络空间,思维的新家园。我以未来的名义要求,属于过去的你们不要干涉我们的自由。我们不欢迎你们。在我们的聚集之处,你们不享有主权。”
20年来的事实证明,互联网的理想国只是昙花一现。
区块链还住在理想国,只因没长大。关于软分叉与硬分叉、扩容、私有链、联盟链、演进、社区管理权等的讨论,关于黑客攻击、跨境流动和政府监管的现实,正在冲击区块链的童话王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标准所副所长 何宝宏 )
转自:比特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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