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宁
12月1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称“大商所”)上线商品互换业务,标志着我国期货交易所正式开始在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的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提供交易登记和结算等综合服务。
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正强表示,开展商品互换业务,是大商所多年来持续推进多元开放战略转型、推动完善衍生品市场体系的重要成果。从国际经验来看,互换是除了期货和期权之外的全球三大衍生工具之一,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核心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产业企业风险管理。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我国期货市场的工具和层次较为单一,只有期货,没有期权和互换,场内市场较为发达、场外市场发育迟缓。2015年初,大商所提出“以豆粕期权上市、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场外市场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从单一、封闭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向多元、开放的综合性衍生品交易所转型”的发展战略。经过多年努力,2017年3月31日大商所上市国内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填补了国内商品期权的空白;2018年5月4日推出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实现国内首个已上市期货品种国际化。
他指出,推出商品互换业务,是大商所积极践行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的重要探索。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面临一个深刻的矛盾,那就是作为一个合约规则高度标准化的市场,如何更好地满足产业企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
近年来,大商所先后推出仓单串换、仓单服务商、场外期权、“保险+期货”、基差贸易、商品指数等场外业务试点,以更好地满足产业企业风险管理需求。2017年,大商所联合浦发银行(600000,股吧)、永安资本、浙江特产石化开展商品互换业务试点,为产业企业管理商品价格风险开辟了新的路径。今天,大商所在场外综合业务平台正式推出商品互换业务,初步构建起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互联互通的新机制、新通道,标志着大商所服务实体经济的工具和方法、深度和广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李正强说,推出商品互换业务,是大商所积极践行共建共赢发展理念、与市场各方共谋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近30年探索和逐步发展壮大,我国期货市场已越来越离不开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机构的共同参与,同时,期货市场发展也将为各类机构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出商品互换业务,是大商所持续推动各类机构整合资源、深化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业务创新,对于期货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商品互换业务得到了市场各方的积极响应,4家银行获得了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资格,26家银行、证券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了商品互换交易商资格,为商品互换业务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