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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互换业务交流座谈会”在大连举行

  • 发布日期:2019-01-12 17:2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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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正式启航 期市服务实体经济再添“利器”

12月19日,大商所正式上线商品互换业务,标志着筹备两年多的场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也是大商所多元开放战略转型的又一重大突破。同时,在当日举办的“商品互换业务交流座谈会”上,来自大商所、银行、证券公司、产业企业、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公司等机构的近百人参加了座谈会。

据记者了解,商品互换大多用于具有较强流动性的大宗市场产品,交易通常不产生实际的商品交换,交易双方可以直接根据标的资产的价值变化支付损益,不需要进行标的资产的实际交换。

商品互换业务是期市服务实体产业的一次重要探索

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在座谈会上表示,互换衍生品是国际商品市场中使用较多、交易金额较高的一类场外衍生品。通常在场外组织交易和清算,结构与远期、期货等线性衍生工具类似。互换交易的灵活性使它可以更好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为顺利上线商品互换业务,大商所陆续发布了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制定了综合业务存管银行、交易商规范指引和相关协议等,为场外市场建设提供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

王凤海认为,大商所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的商品互换业务是期货交易所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功能,为场外衍生品市场提供服务的有益尝试,也是融合多方机构形成资本合力,共同服务实体经济又一次大胆探索。在商品互换业务中,大商所创新性推出商品互换交易商制度,鼓励和支持银行、券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作为交易商满足市场个性化、差异化风险管理需要,作为桥梁纽带有效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场内与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联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实体企业,构建各方共建、共赢、共享的新模式。

王凤海最后表示,当前,与我国庞大的个性化现货风险管理需求相比,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规基础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的资金实力较弱。本次推出的互换业务更能满足当下的市场需求,这是交易所为场外衍生品市场提供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第一步。下一步,在不断完善现有模式的基础上,交易所将发挥中央对手方的核心优势,探索为场外衍生品提供集中清算服务,为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场外市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对此,交通银行(601328,诊股)同业与市场板块业务总监涂宏在座谈会上表示,商品互换业务作为大商所新推出的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举措,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交通银行在国债、外汇等市场具有丰富的交易经验和管理团队,在商品互换业务方面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下一步,交通银行将会在商品互换业务上继续配合大商所不断创新和探索,推出更多新产品,共同做大做强商品互换市场。

与会代表指出,建议交易所尽早推出现货,特别是仓单及价差等互换产品,满足更多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

商品互换业务为实体经济管理风险提供新模式

座谈会上,部分与会人士认为,大商所首推商品互换业务和综合服务平台,有助于国内实体企业更方便的参与场内、场外两个市场,丰富企业套期保值工具,为实体企业管理风险提供了新模式。

兴业银行(601166,诊股)总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林榕辉认为,大商所推出的商品互换业务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模式,有助于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兴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将在做好存管业务的基础上,更好的服务和对接实体经济,与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内的其它交易商通力合作,满足客户交易需求。

“目前,民生银行(600016,诊股)已经率先行动,批复部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场外交易授信,下一阶段将继续探索与产业客户的专项授信业务,并积极申请综合业务存管资格,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资金划拨和风险控制功能,助力交易所建设多层次场外衍生品市场。”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裁邓星梅在座谈会上表示。近几年,民生银行在期货资管、场外衍生品、融资授信等方面和交易所、期货公司开展了很多合作,积极参与了大商所场外期权市场以及“保险+期货”等“三农”保障计划。作为大商所首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民生银行将充分发挥银行交易商的优势,强化综合服务平台业务合作,助力场外衍生品业务快速发展。

对于商品互换业务,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于吉友表示,目前华东中石油在塑料等板块的所有贸易都是结合期货和现货做套期保值,但只能在标准品之间对相关性比较强的品种进行跨品种套期保值。在非标产品业务方面,由于市场个性化需求较强,公司要完全对冲风险存在一定的局限。此次大商所上线商品互换业务,将能够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特别是在非标产品的风险对冲方面,为企业提供了非常好的避险工具。

“现有市场条件下,证券公司在场外衍生品领域的监管限制还比较多,参与场内商品期货交易时间还比较短,还处于经验积累阶段。” 广发证券(000776,诊股)大宗商品负责人蔡长皓同时表示,大商所推出商品互换业务平台后,证券公司可以利用资本优势,为产业客户提供更为宽泛、个性化的服务。

中期国际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可指出,商品互换业务的推出开启了“信用+衍生品”的新时代,这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商品互换业务有助于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

据记者了解,大商所推出的商品互换业务对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子公司业务都受制于业务单一、缺少完整的对冲渠道等方面的掣肘,尤其是近两年推出的“保险+期货”等创新业务模式,迫切需求场外场内两个市场的发展来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完善的对冲工具。

“过去几年,大商所创新不断,从‘千家万户’、‘千厂万企’市场服务工程,到现在的‘保险+期货’、场外期权,以及场内期权、商品指数的推出等,为行业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管理工具。”长江期货董事长谭显荣在座谈会上谈到。大商所推出商品互换业务,丰富了大类资产配置工具,风险管理子公司可充分发挥场内外市场的桥梁作用,在承接其他机构风险头寸的同时进行场内对冲,从而形成风险管理业务闭环。此外,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和银行进一步深化合作,通过授信等模式来为实体产业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小果则从另一个角度谈及了商品互换业务对于行业发展的意义。王小果认为,商品互换作为衍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海外市场发展来看,是行业管理风险的重要工具,市场需求非常大。一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对于场外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过去几年,国内受制于信用、衍生工具种类等方面的限制,商品互换业务发展缓慢。大商所推出的商品互换业务,对整个场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指数应用、期现结合套保、服务实体企业等方便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大商所推出商品互换业务平台并核准交易商,解决了实体企业在选择交易对手时的公信力问题,有助于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业务。”上海海通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相生说道,通过商品互换业务,银行、券商、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都加入到了交易商队伍,一方面可以降低资金成本;另一方面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和银行进行无缝对接,让银行能够和风险管理子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同时,商品互换业务解决了场内标准化与场外个性化如何结合的难题,为风险管理子公司、银行以及券商在交易所平台上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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