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加强一线监管,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期货市场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今年4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29起,其中自成交超限13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6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和处理程序,交易所通过会员对上述异常交易客户进行了电话提示;共处理套保超仓行为5起,其中包含3名客户和1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其超仓合约开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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