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期货消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六个月;二是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三是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对此,中期协给予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天富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8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天富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孙文斌。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六个月;二是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三是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天富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4号)。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责任编辑:邵一迪 HF116)想了解更多关于《天富期货存在三项违规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