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期货消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对此,中期协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7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508室,法定代表人姚广。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3号)。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责任编辑:邵一迪 HF116)想了解更多关于《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