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客户郭某某、李某、于某、刘某在棉花、棉纱期货相关合约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达到情节严重的处理标准,郑商所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则给予上述客户暂停开仓交易1至3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郑商所表示,将继续严格依据相关规则,严厉打击各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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