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在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粮食市场化改革路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7日举办的“产业企业风险管理大会”分论坛上,相关嘉宾表示,大商所支持开展的“保险+期货”等创新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切实有效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据悉,价格风险是农户和涉农企业在种植、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而管理市场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是期货市场成立发展的初心。大商所产业拓展部总监蒋巍在“‘保险+期货’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论坛上表示,近年来,大连期货市场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帮助市场各方管理价格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以农产品(000061,股吧)为例,大商所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全球农产品成交量排名中,我国豆粕期货、玉米期货分列前二位;在前20名中大商所占有7个品种。经过多年发展,大商所农产品期货为相关产业提供了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目前90%以上的大中型油脂油料企业、85%以上的棕榈油进口企业、75%的玉米淀粉加工企业都参与到期货市场。玉米、豆粕等农产品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保持在0.95以上的较高水平。期货价格信号功能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被视为宏观决策部门预研预判经济走势、颁布政策措施的重要决策参考,融入了国民经济和宏观调控体系。
记者了解到,在支持和鼓励产业直接参与期货市场的同时,大商所不断探索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和新渠道,引导涉农企业、农户了解期货市场、间接利用期货做好风险管理。为此,大商所借鉴美国农作物生产收入保障与期货市场、保险市场紧密关联的做法,结合中国实际,组织推动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涉农企业合作推出“保险+期货”创新试点。三年来,累计开展了47个“保险+期货”试点,服务范围覆盖黑龙江、辽宁等7省区40个县市,为近200个合作社和农场、近9万农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其中,2017年大商所引入大型龙头企业为参保农民进行粮食基差收购,探索出“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模式。该模式在帮助农民管控价格波动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粮食销售方式,为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与服务。
会上,新湖期货沈阳营业部总经理周岩介绍了2017年新湖期货开展“保险+期货”试点业务的情况。该业务为锦州义县、抚顺清原县农民提供了2.2万吨的玉米价格保险,周期为4个月,约定理赔结算价为10月6日-12月5日玉米1801期货合约的收盘平均价。最终,期货结算价格低于1820元/吨的目标价格,农民获得近200万元的赔付。
“该试点项目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保本设计,在产品设计中设置最低赔付额,将农户自缴保费返还,使农民保本。二是基差补贴,也就是在目标价格比入场时期货价格高8.5%,溢价部分相当于对基差变动的补贴,同时提高了保险赔付概率。三是降低保费,针对实值期权增加保险成本的情况,设计了阶梯状比例价差的赔付方案以降低保费。四是提前行权,经过与人保财险协商并经农户同意提前点价行权,使农户获得最佳理赔效果。”周岩说。
据了解,在稳步扩大“保险+期货”项目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大商所还推出了涵盖“保险+期货”、场外期权、基差贸易等多种形式,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多类型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性“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通过该计划,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核心优势,集合多类型金融机构优势,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和可持续的风险管理服务。
“目前,35家期货公司联合7家保险公司备案了86个‘保险+期货’项目,覆盖12个省区。从实际效果看,近三年玉米和大豆‘保险+期货’价格险、收入险试点的保险费率逐年降低,农户和涉农企业参与试点积极性也逐年提高。”蒋巍指出,我国在推动农业市场化、规模化转型发展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与之匹配的农业保障体系。“保险+期货”试点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收入保障问题,更是完善农业保障体系、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大商所将推动期货品种向农业产业链延伸,实现主要农产品全覆盖。借鉴豆粕期权上市的成功经验,推出更多商品期权,提供更为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同时,继续完善合约制度,如探索和优化黄大豆1号、鸡蛋等期货合约,扩大玉米期货交割区域等,便利实体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在建设好期货市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保险+期货”、场外期权、基差贸易等试点,为我国农业提供综合性风险管理平台。
(责任编辑:吴晓琳 H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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