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宁
昨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逢三必减”的风险管理措施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通知,此次风险管理办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各期货品种强制减仓管理模式,出现连续三个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下,交易所对黄大豆1号等8个品种不再是“逢三必减”,而是与焦炭等品种保持一致,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采取的处置措施,强制减仓仅作为备选措施之一;二是对部分品种限仓标准及除鸡蛋以外品种各阶段限仓标准适用时间进行了调整,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铁矿石品种一般月份固定额阶段限仓标准扩大至此前标准的2倍,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氯乙烯交割月前月限仓标准由之前的对应品种交割月份限仓的2倍提高至对应品种交割月份限仓的3倍,并且将鸡蛋以外品种一般月份限仓标准适用时间从此前的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九个交易日延后到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十四个交易日。
新规则将自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实施。这意味着中国期货市场“逢三必减”的做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强制减仓措施将与其他风险管理措施一样,只是交易所化解风险的措施之一,而非必须采取的措施。
“交易所取消"逢三必减"措施,尽管对于期货公司而言,公司风控人员需要更加积极主动的承担起自身的风险管理职责,但从长远看更有利于期货市场整个生态的健康发展。”市场人士普遍对交易所修改强制减仓模式表示支持,“大商所统一各品种的强制减仓模式是市场发展的必然,是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尽管不同品种强制减仓模式不同有其历史原因,但保持市场规则的一致性,有利于市场理解交易所的风险控制思路,也有助于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总体来看,我十分支持交易所对强减规则进行修改。”某期货公司负责人表示。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大商所已经进入多元开放发展的新阶段,交易所风险管理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都需要转变。大商所将更加重视如何实现风控和效率之间更高层次的平衡,并将以改革、开放和服务促进市场更健康发展。下一步,大商所将集中精力研究、完善一批长期以来市场呼声高、反映集中、影响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和举措,使管理制度建设与市场转型发展相适。同时,交易所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各方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市场意见建议,让市场各方共同参与到风险管理规则体系和风控制度完善等工作中来。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