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据安徽证监局11月21日披露,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安粮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安粮期货与关联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作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并且安粮期货子公司开展的相关业务超出了备案业务范围。
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反映出安粮期货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和讯网消息 据安徽证监局11月21日披露,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安粮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安粮期货与关联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作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并且安粮期货子公司开展的相关业务超出了备案业务范围。
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反映出安粮期货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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