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大商所与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运物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航运期货开发、交割仓库设立、期货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中远海运物流董事长韩骏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中远海运物流副总经理王志杰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王凤海在致辞中表示,2013年,大商所启动了航运期货的研发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在期货合约和制度设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期货市场在加快期货品种研发上市进程、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急需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的专业力量。此次与中远海运物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大商所与“中”字头的超大型国有企业在航运期货研发方面签署的第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大商所航运品种研发的新阶段,也是大商所进一步服务国有大型企业的新尝试。未来双方将开展全面合作,加快推进航运期货上市,服务广大企业的避险需求。同时,大商所将加大市场服务力度,促进中央企业、大型国企对期货市场的认识和利用,积极参与大商所期货品种交易,助力国有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韩骏在致辞中表示,中远海运物流的核心战略之一是以航运物流为核心,打造以航运物流、港口物流、仓储物流、多式联运、供应链金融等为核心竞争力的大宗散货物流体系,为广大大宗散货客户提供全球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此次战略合作是中远海运物流在新时代背景下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和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双方将在期货交割库、航运期货研发、信息共享和人才培养上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打造国内期货行业服务新标杆。同时,双方将以全球化视野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在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和全球化布局上共同发力、强化协同,加快推动双方的全球化发展进程。
据介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货物海运国,全球前十大集装箱港口我国占据七席,每年出口集装箱货物运量超过4000万标箱,具备开展远洋集装箱航运期货交易的现货规模优势。2008年以来,远洋集装箱海运费年度波幅从58%提高到138%,运费大幅波动给广大航运企业、进出口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实体企业需要利用期货工具避险。同时,远洋集装箱海运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充分,适合开展期货交易。
市场人士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大商所与中远海运物流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有助于加快相关期货品种研发上市进程,引导大型国有企业更好地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为相关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渠道,提升行业避险能力,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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