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 Levine:
投行是一门“关系”生意。关系有点类似你来我往,但远没有那么明确;相比于“我给你X,你给我Y”式的交易,投行业务更像是“你喜欢X?来来来,戴上戴上,哇,美呆了。不不不,不要钱,很高兴能帮到你。”随后,你就在你的小本本上记上一笔,这个小本本有一列写着“预期收益”,而你会在那一栏填上“他将给我Y和Z”。
由于是否回报、何时及回报多少都不明确,这往往让关系的双方相信对方是真正的朋友,而非互相利用。事实上,每一方都认为自己是在利用对方。
大通的“雇佣门”非常火,然而调查披露了一些有意思的细节。">近期摩根大通的“雇佣门”非常火,然而调查披露了一些有意思的细节。
调查细节显示,摩根大通想要证明自己并未说:“我们需要赢得一些企业的业务,所以我们需要聘用其管理层的子女”。而是摩根大通的银行家们声称:“我希望聘用一些人脉很深厚但能力不足的小孩,因此我得告诉经理这么做有助于获得业务。”而管理层对此有所怀疑,想要核实这些请求,因为所有银行家都会夸大自己的人脉。也就是说,摩根大通并未试图通过裙带关系行贿来取悦客户公司;而是摩根大通的银行家们试图通过带来裙带关系来取悦银行。
很明显(或者,很可能吧,谁知道呢),经理们想聘用那些能力不足的孩子,并非是因为他们希望凑齐龙珠召唤神龙。他们聘用孩子是为了从其父母处赢得业务,但摩根大通的案例显示,这绝非简单的“你让我做IPO,我给你儿子一个美差”,而是那些更老式、常规的裙带思维:“你儿子很不错啊,我想要聘用他,保持联系啊。”这类是,你懂的,关系。
当然,傻子才相信投行业务不靠人脉。在投行业务里,人脉关系一直都有让人骄傲和显赫的地位:在“关系”生意中,你最好聘用那些出生就含着金汤勺的人。发展关系的其他办法(例如' 金融分析啊、高尔夫啊)都太慢,而且很逊。
即便' 法律也模糊不清:摩根大通以及其他几家投行受到调查是涉嫌违反海外贿赂法案。事实上,这部法律只禁止向海外官员行贿;私人企业就不是问题。NYT的报道中写道一个有趣的细节:摩根大通获得了来自富邦金控的业务,为了保住业务,该行需要给企业CEO的亲戚一个在摩根大通纽约的分析师职位。
一位摩根大通香港的员工承认,问题是这位申请人“打瞌睡的习惯将让我们的纽约同事大开眼界”。
“大开眼界”,恩,这是他们对那个人不够资格的委婉措辞。但“尽管这封邮件显示出交易的含义,但这不太可能引起' 美国监管机构的调查,因为对方是一家私人企业而非国有企业。”
当然,也有人不愿“生活在父辈的阴影下”,向摩根大通提出辞呈,理由是“我所有的努力对于你们都毫无意义,你们只愿意用关系来评价我”。这是一个合理至极的愿望。但这是在一个关系的行业里。“努力”并非投行所真正需要的,除非这些努力能带来关系,而关系能带来财富。如果你已经有了关系,那努力就是次要的。你尽可以打个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