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target='_blank' >央行发布报告称,应该允许一些高风险投资产品正常违约。
' target='_blank' >中国人民银行在长达205页的《中国' 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
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顺应基础资产风险的释放,让一些违约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
增强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当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时,应合理界定理财发行方、渠道方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推动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
央行认为,应当有序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的理由之一是:
刚性兑付引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由于长期以来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少被打破,一些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远低于股票 、外汇、基金投资人,过于追求收益,不愿自担风险,如果不能按照预期兑付,可能拥堵机构网点,要求机构偿付资金,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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