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就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22项意见。
《意见》提出,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金融司法支持。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担保、票据、证券、' 期货、' 保险、' 信托、民间借贷等案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慎重审查各类金融创新的交易模式、合同效力,加快研究出台相应的' 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金融审判机构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意见》还提出,要全力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各类市场交易规则,妥善处理涉产权保护案件,夯实良好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
在市场退出方面,《意见》要求,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切实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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