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资料图 记者 马骏 摄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表示,在今年开展的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中,未发现“热钱”有组织、大规模跨境流入。从查获的“热钱”等违规资金活动的主体看,有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有海外关系和经贸往来的外汇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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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可奇
中国外汇净流入压力加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刘薇表示,中国的外汇净流入压力自2010年以来有所加大,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主要发达国家新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推高全球流动性,新兴市场国家因此普遍面临汇率升值和资本冲击压力;二是中国经济基本面依然良好,吸引外资流入;三是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境内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外汇结汇意愿增强,购汇意愿减弱,另外也不排除套利资金利用各种合法渠道或工具的渗透式流入。
刘薇同时澄清,大规模外汇净流入不等于大规模外汇流入。外汇净流入即结售汇顺差的形成,既可能是因为结汇增加,也可能是因为售汇减少。今年以来,中国的' 银行结售汇顺差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市场主体购汇意愿减弱,尽量以外汇融资或人民币方式对外支付,从而相应地减少了银行售汇。
“资本流入不等于"热钱"。”刘薇表示,中国在不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仍存在部分资本管制,特别是有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本流入。在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和经济体,以短期投机牟利为目的快进快出的资金通常被称为“热钱”。目前中国存在资本项目管理,短期资本不能自由进出,判断是否为“热钱”的关键是看资金流动是否具有真实、合法合规的贸易投资背景。
部分银行对“热钱”审核不严刘薇分析,判断“热钱”的真实情况要基于事实。由于“热钱”通常伪装成合法合规资金流入,通过单纯的公式计算无法全面得出“热钱”流入情况。但是,对“热钱”的日常监测和查处,可为判断“热钱”流入规模提供一定的依据。例如,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管局开展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
“热钱”纯粹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利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等渠道开放度高、业务手续简便等特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法违规或绕过' 法律规定迂回流入,且操作手法多样。
目前比较典型的手法有: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从境外预收汇、多收汇将资金导入境内,结汇后投机牟利;有的资金以外商直接投资名义流入,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资本金虚假结汇,改头换面进入楼市、股市或另作他用;还有的个人规避结售汇年度限额管理,将大额资金分拆,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从境外分散汇入、结汇。
而部分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等业务中,没有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使“热钱”有机可乘。甚至有的银行规避外汇管理规定,推出套利型贸易融资产品,表面上实现了“银企双赢”,但实际上却通过替代购汇或推迟购汇,加大了当前外汇资金净流入的压力,影响国际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