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期协”)获悉,中期协于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期协将在2018年初组织开展首次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工作,届时将下发有关通知。
据了解,为指导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等' 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自律规则,中期协制定了本《指引》。
相比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期货公司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压力测试工作机制。按照《指引》要求,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机制,建立健全压力测试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等,以保障压力测试工作的有效展开。期货公司应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
根据《指引》有关规定,期货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压力测试,期货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报送年度综合压力测试报告。此外,期货公司还应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按要求报送压力测试报告。期货公司应对压力测试结果给予高度关注,并将压力测试结果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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