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target='_blank' >财政部宣布对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后,' target='_blank' >银监会也于日前新推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 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在前期出台的“银十条”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包括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
银行市场周刊 src="http://img.hexun.com/2011-05-20/129793707.jpg" width=104 height=90>银行周刊:刷卡费率酝酿下调 支付行业或迎寒冬 银行业2011年八大星闻 收益全线超5% 银行卡刷卡费率酝酿下调 利率市场化或令银行少赚一半 和讯网信用卡频道正式上线
在此背景下,' howImage('stock','2_000001',this,event,'1770') 深发展(' 000001,' 股吧)拟3年内在境内或境外市场分次发行不超过200亿元的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中长期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
“此次金融债新规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银联信总经理符文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首先是城商行、村镇银行受益最大。“从小微企业的主要贷款主体来看,由于小微企业主要分布与社区、县域和大的集镇等基层领域,因此主要贷款机构是城商行以及小额贷款等机构,因此政策的受益方主要是城商行等。”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曾表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不设额度上限,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发行。申请发行专项金融债的银行,除需满足金融债发行相关' 法律法规及审慎性监管要求外,还须达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标准。
“以上指标,城商行更容易达到和符合。”符文忠说,此次金融债的第二个特点是让中小企业信贷概念更加明晰。
此次政策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量进行了限定,有助于厘清国内银行前期在中小企业这个笼统概念的混乱现象。因为对于大型银行来说,其认可的中小企业标准,可能成为城商行的大客户级别,这受银行资产规模的盘子大小影响。
“可以说,金融债扶持政策的出台,更好的界定了小微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与区别。对于城商行来说,采用指向更加明确的"小微企业",可以实现对症下药,也为未来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打下基础。”
此外,新规的另一个特色是,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银行,也将获得一定的存贷比考核优惠,有助缓解银行的流动性资本压力。根据通知,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以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