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经济观察(CEO)”第53次季度报告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表示,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监管理念应当由机构导向转为目标导向。
“金融监管成为日益受到关注的问题。而要监管金融风险,首先应该明白其是如何产生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阐释,货币视角下,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有三,一是银行流动性天生脆弱,二是部分银行过度扩张,三是银行贷款支持存量资产交易。
孙国峰解释说,由于影子银行的存在,银行真实的资产负债表被掩盖,所以当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时,中央银行无法判断其到底是流动性危机还是偿付危机,也无法采取有效的帮助措施;其次,影子银行会帮助银行过度扩张而不受到监管约束;最后,银行贷款支持了存量资产的交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产泡沫的产生。
“针对金融风险的现实表现,金融监管应当从机构导向的监管理念向目标导向的监管理念逐渐演进。”孙国峰表示,这种监管理念主要是进行行为监管,目标是金融体系稳健,从而合理解决监管套利、监管目标冲突、监管问责缺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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