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2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日报记者独家获悉,' target='_blank' >银监会日前已向各地银监局和城市商业' 银行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银行业内人士报料称,称银监会日前已下发通知明确态度,一方面是鼓励,但同时也对社区银行、小微支行提出审批、持牌经营的要求。
《通知》明确提出,为确保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合法性、严谨性,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设立应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持牌经营。自助银行按照现有规定,严格界定为无人值守的银行网点。不过,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审批流程可简化。《通知》提到,中小商业银行可根据需求一次提出多家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设立申请,报相关银监局审批。
《通知》提出,本通知施行前,各中小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但未申领金融许可证,符合上述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定义的相关机构,应纳入2014年中小商业银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发展规划,履行相应行政许可程序,作为支行纳入管理;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应转为自助银行或终止营业。
《通知》规定,社区支行、小微支行与传统支行的命名原则一致,统一规范表述为“银行名+城市名+街道、商圈或社区名+社区支行或小微支行”。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