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5日讯 记者周萃报道 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6.5级地震发生后,' target='_blank' >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 target='_blank' >尚福林立即要求保证人员财产安全,为救灾、抗灾和生产生活恢复做好必要的金融服务。截至8月5日10时,灾区' 银行业暂无人员伤亡报告,营业网点普遍受损。银监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金融服务工作。
首要以人为本,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投入抗灾救灾和生产自救。立即核实灾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服从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妥善安置灾区工作人员。
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克服困难,保障金融服务需求,全力保护客户存款和银行资金等重要信息安全。一是做好现金准备,保障灾区群众提取现金的需求,对有效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可先行支付救灾必要的现金。确保汇路畅通,保障灾区资金汇划及时到账。二是在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设立临时帐篷银行、手工记账的方式,恢复日常金融服务。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紧修复受损较小的营业网点,确保每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域至少有一个服务网点,灾区金融服务不间断。三是尽快做好受灾群众的金融权益调查、跟踪和确认工作,耐心妥善处理好群众查询核实。保护好客户和银行机构各类业务数据信息,妥善安置灾区库款、机具、客户档案,防止新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