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交强险费率浮动7月1日大限,广东、江苏等地开始传出交强险费率浮动30%的说法。经过一番努力,本报记者于昨晚拿到了尚未对外公布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经过记者计算得出,今年7月1日起购买的交强险,保费最高累计上浮108%,最低下浮44%。不过,不排除最终出台的相关办法有调整的可能性。
按照《暂行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将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摩托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暂不浮动。
共有六类交通事故(以下以“A”为标记)、八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以“V”为标记),成为交强险费率向上或向下浮动的调整因素,每类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浮动比率不同。
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交强险保费变化,在《暂行办法》中已有说明。交强险的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1+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
根据上述公式来看,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无疑是决定最终交强险保费变化的两大因素。
对于A和V的浮动计算方法,《暂行办法》规定:等于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向下浮动比率最高者计算;等于V1至V8其中之一,上年度每发生一次V5累加计算,但V5最高不超过30%;V6、V7和V8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最高者计算。
记者经过综合因素测算,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有出过交通事故且没有违法行为的车主,其缴纳的交强险保费即可降低44%;但如果一个车主上一年造成了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三次闯红灯再加上饮酒驾车等,那么他来年的保费可能累计最高可达基础保费的2.08倍。
值得一提的是,仅发生无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今年7月1日后投保交强险的保费将不增加,若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还能享受费率下浮的保费优惠。
另外,浮动因素的计算区间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同时,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已赔付的赔案浮动,上年度发生赔案但还未赔付的,本期交强险费率则不浮动。不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条规定极有可能被部分车主“钻空子”,一名车险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下月投保交强险的客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需赔偿对方的,等投保后再赔付,这样保费就不会提高。”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暂行办法》已下发至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虽然监管部门尚未确定最终执行办法,不过,《暂行办法》仍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上述人士还表示,在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这一问题上,由于各地城市出险情况不一,不排除一部分城市在执行全国统一调整政策的基础上略有变化。同时,由于少数城市的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尚未收尾,而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又依赖于这一平台的出险纪录,因此,这些城市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时间可能不能与全国同步。
在全国诸多城市中,上海的交强险实施情况最为特殊。由于上海率先建立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积累了充分的历史数据,因此,上海在去年7月1日首次实施交强险时,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那么,这次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将跟着全国步伐走,还是在全国基础上有所不同,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前,来自上海保险监管部门的说法是:“上海的办法,要等全国办法出来后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