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 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 target='_blank'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告,'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变更新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栋B单元,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
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 Shenzhen Qianhai Sub-Branch
机构编码:B0047S244030002
许可证流水号:00538528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栋B单元
邮政编码:518062
电
话:0755-82338016
传
真:0755-86560726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证日期:2014年11月14日
业务范围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 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