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 林晓丽)昨日," 银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村镇" 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村镇银行调整主发起行和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稳步提高村镇银行的民间资本持股比例。
意见指出,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原则上在省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且资产规模大、资本实力强、具有并表管理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西部地区集中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对口援建省(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新疆、西藏、四川等援建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意见提出,在保持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前提下,加大民间资本引进力度,通过提高准入透明度、降低主发起行持股比例、引进新的民间资本等方式,稳步提高民间资本持股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和并购重组等方式,规模化、集约化收购其他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在业务定位上,意见称,村镇银行应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
截至10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171家,比年初新增100家,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7279亿元,其中各项贷款4635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