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未征询业主意见,河北" 银行邢台分行在韩演庄现代城12号楼楼顶架起大型广告架,致顶层民居面临损坏风险和安全隐患。记者采访获悉,该施工属违规行为,目前已被城管部门叫停。
12月19日,燕赵都市报记者来到位于邢台市建设大街与育才路交叉口的韩演庄现代城小区,在12号楼楼顶,有一排高约4米以上的广告牌匾金属支架矗立其间。其中,直径达20厘米左右的金属斜支架,被固定在顶层楼顶上,固定用的螺丝钉直径达1厘米左右。
据12号楼2301室业主王先生介绍,12月16日,他发现有人在楼顶施工,工人称“为河北银行邢台分行安装广告支架”,而此前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此事通知自己。“当日,我立刻与河北银行邢台分行联系,对方未就施工给出任何解释。”
随后,燕赵都市报记者与王先生来到河北银行邢台分行,该行办公室王主任表示,在楼顶施工架设支架是“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协议的”。针对业主提出的“为何不征得业主同意”、“施工是否有合法手续”等问题,王主任均未作回应。
12月22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邢台桥西城管局城管中队确认,河北银行邢台分行在韩演庄现代城12号楼楼顶的施工无合法审批手续,12月16日接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已对施工叫停。
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胜利表示,依据《物权法》,高层住宅楼楼顶是全体业主共有空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楼顶私建设施,均涉嫌侵权,业主可依法追究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