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4月30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 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在京联合召开' 银行卡司法政策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有关审判庭负责人,中国' 银行业协会' 法律工作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工、农、中、建、交、民生、中信、' howImage('stock','1_600036',this,event,'1770') 招商银行(' 600036,' 股吧)银行卡(' 信用卡)中心、内控、法律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近70人参加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出席研讨会,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主持会议。
研讨会上,刘竹梅副庭长介绍了会议的背景、目的和要求,并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与会人员主要就物理卡、虚拟卡、线上线下交易、持卡人与银行各自责任承担、银行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伪卡交易情形下的责任认定,以及盗抢卡、遗失卡、冒用他人名义领用银行卡情形下的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法官充分听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诉求和对银行卡纠纷审理的有关建议。
2013年以来,中国银行业协会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银行卡纠纷个案和部分地区银行卡司法政策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2015年初,中国银行业协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尽快出台有关审理银行卡纠纷司法政策的建议,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回应。此次研讨会对银行卡司法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司法层面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