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翠莲)日前,上海银监局召开2015年' 银行业创新支持' 自贸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助力上海自贸金融创新加速发展。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上海市' target='_blank' >发改委、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金融办、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自贸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在沪逾200家中' 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金兴明充分肯定了上海银监局和' target='_blank' >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年多来对自贸区建设工作所做出的贡献与努力,并对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的' 银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期望。
他指出,自贸区成立一年多来,上海银监局在推动自贸区相关金融支持政策的率先出台、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活力、确保本市区域金融风险平稳可控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努力,真正承担起了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机构、机构与市场三个层面上“沟通人”的责任,在政银企间发挥了重要桥梁作用。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海银监局的监管指导下,敢于突破、勇于担当,以开放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和专业的水平为上海自贸区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金兴明提出,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站在当前自贸区建设的新起点上,切实抓好两个“牢牢把握”。一是牢牢把握自贸区投资开放性、贸易便利性、金融创新性和监管适当性等“四性”特点的基础上,充分认识金融开放创新对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牢牢把握经济新常态特征趋势的基础上,充分认识银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尤其是要正视银行业面临的金融改革深化、金融开放扩大、' 互联网金融创新活跃和融资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严峻形势,审时度势、站高看远,始终抓住转型、创新、融合、国际化等关键环节,大力推进银行业改革创新,为上海自贸区建设创造新佳绩。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局长张红介绍了自贸区扩区后新的运行情况,并介绍了自贸区扩区后的五大制度创新重点,即推进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贸易便利制度创新;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通报了自贸区扩区后的银行业运行情况,并重点介绍了扩区后的银行业监管制度安排。他指出,截至2015年4月末,扩区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共设有21家商业银行总行(包括华瑞银行,全辖占比81%)、83家一级分行(含专营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17家二级分行(分行全辖占比66%)和351家支行网点;2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全辖占比50%),1家财务公司分公司;3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处/分公司。区内机构的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为4.61万亿元和4.10万亿元,占全辖的比重分别为63%和82%。
廖岷指出,扩区后,区内金融机构种类、数量、层级得到进一步提升,创新的主体、空间、维度有了质的飞跃,在坚守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加快自贸金融创新的市场环境正日益成熟。因此,监管有必要加快制度创新,不断建立健全更加适应金融创新需要的、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
据悉,上海银监局目前三管齐下,加速优化自贸区监管制度安排,着力推动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再上新台阶。一是抓监管制度复制推广,扩大银行业金融创新试验的空间与范围。经' target='_blank' >银监会同意,上海银监局已将既有的自贸监管新政全面复制推广至上海自贸新片区。
二是抓监管制度优化完善,建立健全放管结合机制。修订完善原有的自贸区特色监测报表体系,强化对自贸特色创新业务的监测,重点研究和监测流动性风险、国别风险、市场风险等区内特殊风险,以及新兴商业模式(业务)中可能蕴含的新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重点加强对'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监管探索与风险防范,建立了大宗商品超融资监测体系,并多次就防范大宗商品融资风险及时做出窗口指导。
三是抓监管制度持续创新,努力为自贸区银行业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创造条件。近期,上海银监局推出了“自贸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为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搭建了一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创新业务互动平台,旨在为机构在开展创新碰到阻力时提供一个先行先试的绿色通道,同时也帮助监管部门前瞻、及时地掌握市场创新动态,更有效地了解创新活动的区域影响和系统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