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单位《交通' 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对余学武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交银粤〔2016〕42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学武任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余学武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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