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你单位《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帝景湾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惠发〔2016〕254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帝景湾支行名称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帝景湾支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高新区支行”。
二、你单位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高新区支行在由惠州市合生帝景湾商铺5A1101、5A1102、5A1103号迁至惠州市惠城区东江高新区东兴大道科技金融大厦首层商铺期间,新址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换领《金融许可证》后,新址方可营业。新址营业后,原址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
此复。
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惠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帝景湾...》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