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阳春长江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春村银筹20161号)、《关于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正斌等8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春村银筹2016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金汇路2号银城广场A5幢119号商铺、202号商铺、302号商铺,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二、核准《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核准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魏正斌、罗玉英、张小艺、' target='_blank' >吴波、庄锡再、' target='_blank' >林海活、陈少波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魏正斌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许雅义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罗玉英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罗玉英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
五、你筹建工作小组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完成工商、'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此复。2016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关于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