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银行安康分行:
你行《关于' target='_blan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静宁路支行迁址更名的请示》(建陕安报〔2016〕11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target='_blank' >安康静宁路支行由原址安康市汉滨区静宁路11号迁至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1号,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二、你行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单位介绍信、迁址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事宜。
三、迁址更名机构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迁址,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迁址的,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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