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财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陈迈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国电财干询〔2016〕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 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 法律法规,经审核,准予陈迈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陈迈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公司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福建银监局关于陈迈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