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
你行《关于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第一国际分理处更名的请示》(东农银报〔2016〕33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第一国际分理处名称由“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第一国际分理处”变更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塘贝新苑分理处”。
二、你行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塘贝新苑分理处在由东莞市第一国际百安中心一区首层126、127单元变更为东莞市南城区科技大道塘贝新苑小区商住楼A栋103-105号期间,新址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换领《金融许可证》后,新址方可营业。新址营业后,原址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
此复。
2017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关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第一国际分理处...》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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