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报送的《关于对白玛次仁进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藏金租字〔2016〕39号)收悉。依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 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白玛次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有关规定予以任命,并及时将任职文件抄报我局。
此复。2017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关于核准白玛次仁任职资格的...》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