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筹建阜新' 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的请示》(阜银大分请〔2016〕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行在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2段136号1-4层筹建阜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筹建期为6个月(自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7月2日)。筹建期间,筹建地址不得经营任何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并达到开业标准后,你行须向我局申请开业,经批准后方可对外营业。
此复。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关于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