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 target='_blank'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旺角等三家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民银京发[2016]120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北京旺角社区支行、北京龙跃苑东三区社区支行和北京聚兴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上述支行应当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旺角等三家社区支行...》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