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监复〔2017〕30号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林雪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 平安银行(' 000001,' 股吧)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对林雪松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平银京发〔2016〕3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林雪松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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