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陈祥林同志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温银〔2016〕401号)收悉。根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陈祥林' target='_blank'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股份制银行分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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