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远期售汇征收20%风险准备金
为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央行8月31日向其分支机构以及部分银行下发通知,宣布从2015年10月15日起,对开展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受访专家就此指出,此举将提高远期购汇成本,旨在打压远期售汇的套利投机盘,稳定远期汇率,影响即期汇率,从而缓和市场对于人民币汇率贬值的预期。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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