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 target='_blank'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支行的请示》(宁中银报〔2016〕207号)、《关于更正筹建机构名称的请示》(宁中银报〔2016〕22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筹建工作,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你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如逾期未提交,本筹建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宁夏银监局
2016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宁夏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筹建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