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晋江分行关于变更辖区内安海支行等四家网点支行名称的请示》(工银晋江〔2017〕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恒安路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恒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鸿信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鸿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成功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成功支行。
二、你分行应持本批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6个月内完成上述4家机构更名工作,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更名的,本批复失效。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17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泉州银监分局关于工行安海支行等四家支行更名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