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银监复〔2017〕2号
中国银监会南充监管分局
关于同意南充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及南充地区分支机构更名的批复南充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南充地区分支机构更名的请示》(南商银〔2017〕23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南充地区52家分支机构更名。
(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二)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府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文府支行。
(三)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南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东南支行。
(四)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北城支行。
(五)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鱼岭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金鱼岭支行。
(六)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南路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石油南路支行。
(七)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区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嘉陵支行。
(八)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直属支行。
(九)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坪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
(十)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清溪支行。
(十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江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涪江支行。
(十二)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隆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吉隆支行。
(十三)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潆华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潆华支行。
(十四)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丽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西丽支行。
(十五)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河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西河支行。
(十六)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庆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顺庆支行。
(十七)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北街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小北街支行。
(十八)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和平支行。
(十九)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池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莲池支行。
(二十)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西城支行。
(二十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花园支行。
(二十二)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路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延安路支行。
(二十三)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坝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西门坝支行。
(二十四)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金泉支行。
(二十五)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北路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人民北路支行。
(二十六)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果州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果州支行。
(二十七)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寿路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陈寿路支行。
(二十八)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源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清源支行。
(二十九)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园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东方花园支行。
(三十)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县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三十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县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支行。
(三十二)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县东风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东风支行。
(三十三)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县相如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相如支行。
(三十四)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县广场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广场支行。
(三十五)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正西街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正西街支行。
(三十六)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
(三十七)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磨子街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磨子街支行。
(三十八)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支行。
(三十九)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新村路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新村路支行。
(四十)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巴都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巴都支行。
(四十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支行。
(四十二)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县东风路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东风路支行。
(四十三)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县蜀北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蜀北支行。
(四十四)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行。
(四十五)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县晋城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晋城支行。
(四十六)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江东大道社区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江东大道社区支行。
(四十七)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彩市场小微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光彩市场小微支行。
(四十八)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县九洲社区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九洲社区支行。
(四十九)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县安汉小微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安汉小微支行。
(五十)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县磨子街小微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磨子街小微支行。
(五十一)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县水景湾社区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水景湾社区支行。
(五十二)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路小微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嘉陵路小微支行。
(五十三)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天宝支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充天宝支行。
二、请你行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上述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工商、'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机构名称变更后的对外公告、印章更换等事宜,确保名称变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未尽事项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南充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