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王龙' target='_blank'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市纳溪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王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泸邮银请[2016]98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王龙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核准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纳溪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王龙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拟任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关于核准王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纳溪区支行行长...》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