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银监函〔2017〕4号
中国银监会攀枝花监管分局
关于核准时勇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攀枝花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时勇同志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川发〔2017〕7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时勇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时勇的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尽事项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攀枝花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时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