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rget='_blank'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
你行《怒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县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怒发〔2017〕1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市支行”。
二、请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请你行收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原金融许可证统一上缴怒江银监分局,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县...》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