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银监复〔2017〕5号
山西乡宁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山西乡宁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建分理处升格支行并变更名称的请示》(晋乡农商发〔2017〕3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乡宁农商银行基建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名称变更为乡宁农商银行迎旭支行。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法人机构在'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临汾银监分局
2017年3月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临汾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乡宁农商银行基建分理处升格并变更名称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