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黄巧群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柳行梧分报[2017]3号)文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核准黄巧群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河东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将到任情况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行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9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梧州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黄巧群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