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现将喀什银监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部为行政许可信息,主要通过银监会外网网站对外发布。
(二)回应' 大众关切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反映的喀什地区部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客户身份信息变更无法提供金融服务等情况,喀什银监分局及时联系相关机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改进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喀什银监分局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受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在履职过程中暂未获取相关数据,不予公开1件,分局通过电子邮件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喀什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喀什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喀什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喀什银监分局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喀什银监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银监会、新疆银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根据不同政务事项及不同受众需求,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喀什银监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