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银监复〔2017〕39号
'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 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辖属太原旱西门支行更名的请示》(晋中银报〔2017〕1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鉴于' target='_blank'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旱西门支行营业场所距离旱西门街较远,在龙潭公园东门附近,为方便客户识别,同意该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潭支行,简称中国银行太原龙潭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太原旱西门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