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行汉中分行:
你行报来《中国' 银行汉中分行关于辖属汉中人民路支行迁址更名的请示》(汉中银发〔2017〕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 target='_blank'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人民路支行迁至汉中市汉台区紫柏路建昌卡斯迪亚小区营业,并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紫柏路支行。
二、请你行收到本批复后,在中国银行汉中紫柏路支行取得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单位介绍信、《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消防安全意见书》复印件、中国银行汉中人民路支行金融许可证、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我分局办理换发金融许可证事宜,并及时办理工商、' 税务登记等变更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行须在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迁址更名工作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许可事项,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变更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四、中国银行汉中紫柏路支行装修完毕后,经我分局派员现场勘验合格后方可正式对外营业。
五、你行应做好人民路支行迁址、更名的公示和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此复。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人民路支行迁址更名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