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赵光亮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藏报〔2017〕1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2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核准赵光亮同志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接此批复后,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任命,并及时将赵光亮同志的任职文件抄报我分局。2017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林芝监管分局关于赵光亮同志任职资格的...》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